2016年9月20日 星期二

<收費員>的真相竟是如此........ !!

<收費員>的真相竟是如此........ !!
執政者灑錢毫不手軟
問題是 :
此例一開
將永無寧日
.

老老實實依照合約工作了一輩子的軍公教
自己也繳了一大堆的保險 退撫基金...
卻在政治鬥爭的優先選項裡
被汙名化 被鬥臭鬥爛
不知情的或是根本知情的路人甲乙丙
也樂得跟著在傷口上加上一刀
.
就認定....該是<窮教員>ㄚ
教員不窮 哪有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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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發現
軍公教的日子竟然還過得去
其實是 傷了很多
多年來
在心底嘲笑我們的人的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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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爭
就只是這麼一回事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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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如有不符事實 請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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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員轉置的工作實情如下:
1.900多人"全部"的每個人都依法領了6+1(即7個月薪資)的基本保障優惠退離金,Ex:月薪35000×7=245000。
2.欲繼續就業的收費員,如果選擇接受"遠通電收"關係企業不設門檻的轉置,遠通保證發給5年(60個月)的原擔任收費員的薪資差額。Ex:如果收費員意願擔任各服務區的服務台諮詢工作的月薪為25000,"每月"由遠通撥付差額10000至其指定帳戶(5年即60萬,即保證前5年原有的待遇)。
3.如果不願接受轉置的收費員,即選擇自行謀職者,遠通另外再加發5個月的轉職補償金(不含1.的7個月基本優退離職金)Ex:35000×5=175000,
1.+3.最少也有=420000
選擇轉置者1.+2.最少也有=845000,非自願離職者,還能繼續保有工作權利且不被剝奪。
結論:
"一年一僱"的收費員早就充分瞭解採電子收費是趨勢及即定政策,其中近800人選擇轉置或自行謀職,政府真的是已經善盡照顧之責,現在以再加碼撒錢方式收尾(僅百餘人持續抗爭),國人應該擔心的是全國公務機關目前也還有很多的約聘僱人員,他們只能在離退(或屆齡時)領取一項"離職儲金(含公自提)的本金利息",數額視年資長短而定(約莫幾拾萬),如果這批人也要求援引比照的話,是否又要大開便宜措施之門,如此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嗎?唉!這艘船已經找不到方向及目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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