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7日 星期六

我還是不懂 !

我還是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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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 號稱是 <共產主義國家>
卻用十足的資本主義的方法
富國強民 !!
短短三十年的時間
就搞成了這般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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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 明明自認為是自由經濟
卻專要搞些計畫經濟 共產主義的手法
來滿足一部分人的政治鬥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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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還是舉例 : 社會住宅 和 台北市空軍總部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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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總的案子
眾家說法出爐
最吸引人的
竟然是 :<在台北市中心 蓋個社會住宅 來滿足低收入居住的需求>
一方面 說 : 收入低的 買不起房的 為什麼不能住高級路段
其實 心裡說不出來的另一方面
是 : <我偏要在帝寶旁邊蓋個弱勢群聚>的仇富心態 !!
然後
口口聲聲的是為了<弱勢發聲> !!
群眾 也跟著叫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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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正視這塊價值可以不斐的土地
若是政府拍賣 可能有幾千個億
<婉君們可能又要聚集控訴
政府帶頭炒房 !!
婉君們可能又要控訴
政府都不管房價高漲 年青人住不起
婉君們可能又要控訴
政府只替財團服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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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
這塊土地 只有提供給弱勢人 才叫做<照顧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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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
如果 這塊土地 如果發揮它的最大價值
政府 現賺幾千個億
那麼 如果用財政的分配運用 可以做多少<有益於全國弱勢人的事 >???
減免低收入戶的健保 是一條
增加低收入戶的補助 是一條
扶助年輕人創業貸款 是一條
搞條捷運 在我們桃園蓋更多更便宜的房子 提供年輕人購買 是一條
在後山地區 把公共設施搞得更好 吸引更多的觀光客 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 是一條
用來在台北 把超過四五十年的老舊破建築強制都更 是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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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
拍賣出去的土地 如果是超高價
那麼 台北市政府 就更有持續的高的 <地價稅>可以收
建商用超高價買來的土地 蓋出超高價的樓板來賣
那麼 台北市政府 就又有持續的高的<房屋稅>可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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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我
為什麼我們不要用 <更高的價格 拍賣這塊土地>
<<最好還能 強制規定 蓋出來的豪宅 每坪不得低於1000萬台幣>>
來建設出一個<豪宅特區>
然後 擠光這些豪宅主人們的口袋
用創造出來的<稅>
達成<社會正義>的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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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在這塊地上蓋社宅 可以照顧年輕人
可是 實際上
頂多是不公平的照顧了極少數有幸入住的人
這能叫做<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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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再續 !!!

我知道 我這樣說 很多人會很不爽

我知道
我這樣說 很多人會很不爽
可是
我們難道真的要繼續的被政客們耍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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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 這天外飛來的<五萬戶社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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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源 <土地 建築經費...>難道是憑空而來 !!??
用政治力量
從社會和國家別的部門挖來
然後
真若實現

這五萬戶租戶
合法的侵占了我們每個納稅人的錢 !!
就算每戶三人
於是
有15萬人憑空的占了我們 2300萬人的便宜
然後 竟然大家還在叫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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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製造便宜的居住空間
是否是 <更加吸引更多的經濟弱勢人口向天龍國移居> !!??
間接的
排擠了<更高經濟效益>的其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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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 土地....有限時
如果放給自由經濟法則決定 競逐
那麼 最高附加價值的產業就會勝出
附加價值比較低的產業 就會被漸次排擠向四周擴散
這樣
有能力的產業 進入中心地帶 引進有能力的人口
創造高的產值 <當然 薪水高 生活費用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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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價值低的產業 向市區周邊擴散 <或是 別的縣市擴散>
用低價的土地 低價的人力 <當然 創造力低的薪水低 可是 生活費用也低>
產業照樣也可存活 !!
也提供了我們鄉下人就業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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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吸引更多的人進入台北市
只會造成更畸形的台灣區域發展不均衡
城鄉差異更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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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將被迫提供更多的資源來支持這些都市需求

在排擠效應之下
我們 .... 非天龍國人 將更被迫向下調整我們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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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當政府 這個公權力機構
放棄做一個<社會運作規則的維護者>
而成了社會經濟運作的參予者
裁判兼球員
將是個大的災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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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該讀過 高中公民課本 經濟原則那部分
政府執行 效率奇低 舉世皆然 可是還能被接受的原因
舉例試想
政府建設的某某
譬如說 經費花個一億
搞了個<其實只要花1000萬就能搞起來的東西>
大家都無感的接受
主要的原因 是 :
一.花的納稅錢 並非直接從我口袋掏出 所以我無感
二.可能用了每個人的稅錢 10元
可是 每個人卻可以享受實際價值1000萬的東西
所以 更無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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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睡覺了
改天再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