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1日 星期一

我倆 有被牽上街 戴帽子 被批鬥的心傷 !!!

我老婆的學生
又在挑 <你們軍公教....如何如何 !!>
我和我老婆都教過的學生
也在挑
<你們外省人的....還債....>
這就是這次學生活動的附加價值 !!!!
我倆
有被牽上街 戴帽子 被批鬥的心傷 !!!
都不必說了 !!!

福懋 !!?? 真相是甚麼 !!??

真相
天佑我們台灣 活動在和平中收場
少了我們最怕的暴力 也沒留下混亂的場地
實為台灣之幸 !!
只是
在眾多互不信任下
我終於看到了一點共識 : 也是活動方 不斷強調的
<這是一場高水準的演出 和平的結束 沒留下垃圾 !>
這一點
我們十幾年前新黨活動 也是如此
可是 當時我卻採不同意見 !!
質疑新黨 :
<和平 理性 和 清潔的場地 不是我們公民最基本的修養嗎 !!??
有甚麼理由值得要欣喜若狂 !!>
今天 我還是講同樣的話 !!
其實是我們過去太縱容 政黨 工運 農運 社運.....等活動了
這樣好了
終於的這一點共識 讓我們堅持下去 不要因為立場的不同而改變
這才是民主的真諦!! 對吧 !!??
那 我們是否要共同譴責 不遵守法律 入侵公署 竊盜...的... !!??
各位看官 各憑良心 !!
再進到這個大家抗議的協議的主題討論 :
<一>服貿協議內容部份 :
請參照
附件一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本文
附件二 <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
附件三 <關於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規定>
協議爭議部分 :
<a>公共採購 補貼 公部門的公共工程....等
涉及國家資源 國家安全...等事項的疑慮 :
由條文 :
第三條 範圍界定即有明顯規定 如下 :
<第二款、本協議不適用於:
(一)公共採購;
(二)在一方內為行使公共部門職權時提供的服務;
(三)一方提供的補貼或補助,或者附加於接受或持續接受
這類補貼的任何條件。但如果前述補貼顯著影響一方
在本協議下所做特定承諾,另一方可請求磋商,以友
好解決該問題。應另一方請求,一方應儘可能提供與
本協議下所作特定承諾有關的補貼訊息;....>
另外在 公共工程部份 <CPC512. 513.514.516.517>
則於 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 P18
<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設
立商業據點,提供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大
陸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不超過 12%,不具
控制力。 >
兩者合一 則排除了這項謠言性的疑慮 !!
<b>資本移動問題 :
第三章 第十三條 :<....如一方就其作出市場開放承諾,則該方應允許相關的資
本移動。...>
這一條 本人認為 <彌足珍貴>
千里舟車 為了財 !!
過去
<偷跑>的業者 多是自然人 或是 中小企業
是在對方<善意>之下生存 獲利
所以
這樣的模式使得我們的小生意人只得用
<不透明的資金> <地下的管道>進行
造成 資金進也進不去 出也出不來的窘境
而地下的走道 風險高 又違法
通常是不出事則矣 出事就麻煩了
過去 我就曾經試圖拯救過一個 <逃漏稅 套匯>的台商
小商人 小企業 難ㄚ !!
這一條 終於讓我看見曙光
<c>意識型態問題 :
不管您是 獨派 統派 兩國論派 特殊的國與國派...
這一個協議的主文
是這些年來少見的滿足各種需求的作品
1.雙方在對等的原則下 並未述說兩者的法律管轄關係
但是承認了我們的實際政府主權的存在 <很多事 可作 不可說>
2.本文有關互相開放的原則 都依照平等互惠原則
3.承諾 進程 聯繫方式 文書格式 爭議協調 修正....等 都有明確的規定
只是
當初蔡老英把這個協議的法律地位 放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做法
我頗有疑義 !!
為什麼不就把它當作一般的國與國的條約處理 !!??
<d>投資移民問題 :
雙方其實都有排除限制
那一篇 <投資 依親 獲得公民權 影響政治版圖>的存心誤導的文章
實在用心可惡 !!!
是否讓我們能更理性的面對這種惡性的挑撥 !!??
<二>服貿協議過程部份 :
這是這次活動的中期 出現的主訴求
訴求 : 談判時不透明 簽約時不透明 說明影響產業不透明 法條通過時不透明
於是 說是 <黑箱作業>!!!
我們先看協議的法律地位問題
請不要有偏見的看這<附件四兩岸人民關係第五條的立法過程>
兩岸人民關係第五條的<送立法院備查>還是當時的在野黨國民黨所為
<<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備查,其程序,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
其一 : <如有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是 <協議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法律並無規定 : <談判前 中 . 有向立法院報告知義務>
其二 : <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備查,其程序,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
我不知這次的協議 是否應該有法律需要調整
如無 送立法院備查就好了
如有 行政院也須送立法院審議
而以某些國家的法律慣例
如在一定時間內立法機關並不審議 則視同無異議存查
有人說 :<沒經過法定的聽證制度 不透明 >
那 我們的國家 現有的聽證制度是甚麼 !!??
如果沒有
那 說明會 兩黨分工舉行的公聽會 夠不夠 !!??
有人說 :<沒有監督條例 不放心 >
好ㄚ
那我們來立法 !!
可是
法律的<不朔既往> 可是存在 !!??
沒有聽證制度 沒有監督條例
這是簽這個協議之前的法律狀況
於是
簽協議 和 聽證 監督條利的立法
實際上是脫鉤的 !!!
若是善意
可以雙向並行
若是強勢 誰一定應該理你 !!??
再更進一步說
我一向主張<相同屬性的事例 用相同解決的方法>
這才是無偏見的做事方法
所以了
且不說 WTO 臺新 臺紐...是怎樣的法律過程了
請看下面<附件五> 由陳大律師整理出來的前例
30多項協議 哪一項是用今天在凱道的同胞們的主張通過的 !!??
答案是 :<沒有 !!!>驚人吧 !!??
這個協議 是在去年的六月二十一日簽署
一直延到今年三月 才有那所謂的30秒通過的問題
長達半年多的說明 公聽會 開放了解
何謂黑箱 !!??


真相到底是甚麼 !!??
我從來就不相信粉墨登場的優伶
我只相信 匆忙間 露出的馬腳
才是真正的事實
而事實是甚麼 !!??
我們看 :
1.這是起初占領立法院的照片
請問
哪個聲稱愛國家的公民活動
會做這種事情 !!??

可以不喜歡這個國家
可以不喜歡這面旗子
可是
你不可以侮辱這面國旗 !!!
卻聲聲自稱 愛國家 !!
這是引爆我最大不滿的導火線 !!!
2.這是從台南成大動員的學生的傑作
是甚麼樣的內心狀態
讓這些年輕人 用這樣永遠無法原諒的字眼來形容另一個族群 !!??
短暫的從政經驗
其實讓我了解的更多
這兩面照片
顯示了這些人背後的兩個陰靈

這兩個背後陰靈
正就是民進黨從政黨員 和 支持者的
口說不出的 <房間裡的大象>!!!假裝看不到 !!!
大家都不要裝了 !!!
議題 只是 工具 !!
真正的原因是這兩個背後靈作祟 !!
所以
藍軍 或是 國民黨 都不可以做
同樣的事情
綠軍 或是 民進黨 都可以做 !!
十幾年前
一個民進黨的創黨大老 在酒後 親口勸我 :
<你們外省的第二代 應該識相的放棄一些政治權力 !!>
我當時不服
用了幾十萬元 去選舉
證明了這句話的真實性 !!
我放棄了 !!
可是 心寒的說
這些外省本省的與我何干 !!??要我放棄我這一代的政治權力 !!??
昨天
自己教過的學生
說 : 這是外省第一代的債 !!要我這一代來還 !!
我 .... 我的父親 來台時約17歲 他欠誰的 !!??
又說 : 當時的語言政策 造成台人的失落 !!!
我.....我...
我的女兒 也聽不懂我母親的話 山東話
我剛到台北時 我也聽不太懂 台北的<國語>
因為我的小學老師 幾乎都是山東人 !!
我家 也放棄了<母親講的話 >!!!誰吃虧了 誰欺負誰了 !!??
大家都不要假裝了 !!
那隻大象 是存在的 !!!
國家的認同 族群的認同
是所有問題的癥結
只是大家都不願意說罷了 !!!
.....................................................................................
反馬
我沒意見
我也不喜歡這個人 !!!
可是
反馬 不要反到無限上綱 !!
反馬 不要反到族群鬥爭 !!
反馬 不要反到 侮辱我們的國家 國旗 !!!
....................................................................................
再說一下 今天和幾個企業家的聊天
他們說 :
<三到五年內
生產性的工廠 要遷出台灣
獲利 是企業CEO的天職
當在非生產力差異的因素下 會導致企業的生存發生疑慮
他們 只好去尋找生存的空間了 !!!>
大家 珍重吧 !!!
附件一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本文
http://www.ecfa.org.tw/…/%E6%B5%B7%E5%B3%BD%E5%85%A9%E5%B2%…
附件三 <關於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規定>
http://www.ecfa.org.tw/…/%E9%99%84%E4%BB%B6%E4%BA%8C%E3%80%…
附件四: 兩岸人民關係第五條的立法過程
http://blog.udn.com/tsaixiaolang/11993068
附件五 :立法院存查的兩岸協議 :
( 陸委會網站,http://www.mac.gov.tw/ct.asp?xItem=67145&ctNode=5710&mp=1)
•第八次江陳會談簽署之兩項協議,並就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事宜達成共識 • 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 (2012-08-09)
• 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 (2012-08-09)
• 海基會與海協會有關「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共識 (2012-08-09)
•第七次江陳會談簽署協議文本 • 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 (2011-10-20)
•第六次江陳會談簽署協議文本 • 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 (2010-12-23)
•第五次江陳會談簽署協議文本 •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2010-06-29)
• 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 (2010-06-29)
•第四次江陳會談簽署協議文本 • 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 (2009-12-22)
• 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 (2009-12-22)
• 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 (2009-12-22)
•第三次江陳會談簽署之三項協議,並就「陸資來台投資」事宜達成共識
•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2009-04-26)
• 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 (2009-04-26)
• 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 (2009-04-26)
• 海峽兩岸保險業監督管理合作瞭解備忘錄 (2009-12-07)
• 海峽兩岸銀行業監督管理合作瞭解備忘錄 (2009-12-07)
• 海峽兩岸證券及期貨監督管理合作瞭解備忘錄 (2009-12-07)
• 海基會與海協會就「陸資來台投資」事宜達成共識 (2009-04-26)
•第二次江陳會談簽署協議文件
• 海峽兩岸空運協議 (2008-11-04)
• 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 (2008-11-04)
• 海峽兩岸海運協議 (2008-11-04)
• 海峽兩岸郵政協議 (2008-11-04)
•第一次江陳會談簽署協議文件
• 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 (2008-06-13)
• 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協議 (2008-06-13)
• 兩會商定會務人員入出境往來便利辦法 (1994-08-24)
• 辜汪會談共同協議 (1993-05-24)
• 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 (1993-05-24)
• 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 (1993-05-24)
• 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 (1993-05-24)
• 金門協議 (1990-09-12)

2014年3月30日 星期日

寒心 !!!

朋友說 :
<只有像你這樣黨內黨外都待過, 又去大陸觀察很久的人, 才會真正瞭解服貿的重要和台灣該走的方向.>
我回答這朋友的話 :
我被過去教過的學生
拉出去批判 攻擊 !!!
我有<被扣上帽子 拉出去遊街>的感慨 !!!
悲涼 !!!
雖然我的動機是 :
為了這些人的將來 考量的更多 !!
...........................................................
我從來就不會只說<當權派喜歡的話 !!>
不管
這個當權派

中華民國的國民黨
中華民國的民進黨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共產黨
還是
現在自以為多數的 在言論市場裡的當權派的 占領國會的小屁孩
我曾被教官 半夜三點 叫出去講話 後面就站著警總的
我的朋友 就因為兩千年時不支持阿扁
被民進黨抄家 事業垮了 現在還欠下幾十億
我更曾經被共產黨 列作<需注意人物> 進大陸 要特定的單位批准
我從沒在怕
我從沒在心寒 !!!
這次
我心寒了 !!!

蔡老英才可以 笨馬 不可以 !!

經過了十幾天的紛爭
終於可以有點結論了唄 !!!
1.服貿協議 不是個 <不平等條約>
實際上 我們台灣還賺更多 !!
而 我們台灣 是需要的 <彭總裁也這麼說 >
這點 沒問題吧 !!!??
2.法律環境 是 <蔡老英時代制訂的> 證據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328002051-260109
立法院公報第91卷第74期委員會紀錄 第155頁>
這點也沒爭議吧!!??
只是苯九 照著 老英制訂的法律環境而已 !!

就算四點笨九都答應

推翻蔡老英的法律環境 <兩岸人民條例>
制訂 : 聽證法律系統 監督條例 .....
然後再審這個條例
推算起來 最少兩年

就是蔡老英當政的時候要過ㄚ !!!
那時
大家一定會說 <因為有監督 所以可以過 !!>
就算內容都沒改 !!!也可以 !!
這就是 沒有賣台 !!!

2014年3月28日 星期五

不管你是<要服感冒藥的>還是 <不要服感冒藥的> 這個星期的商周 講的真切 !!! 建議一讀 !!!

不管你是<要服感冒藥的>還是 <不要服感冒藥的>
這個星期的商周
講的真切 !!! 建議一讀 !!!
<只是
不要只從中間選取你要的看 !!>
然後
想想
自己的基本知識
自己的經濟常識
再決定 !!
當然
主筆 楊少強
一向倡導的自由經濟 是我的知識所認同的
不認同自由經濟的
不要再來胡攪了
更當然
大家真的都不要以為 那隻在房間裡的大象
你不說 就沒人看到 !!!
大家
其實心裡 自己都知道 !!!
既然是都知道的 就別假裝 胡說八道了 !!
以此
致 我尊敬的老朋友
那個 法學院院長
承認吧
您心裡的 <不平等條約>
原來只是那隻大象在作祟
你舞起的劍花 就算再怎麼炫麗
也逃不出明眼人的眼角餘光的 !!!
明天
我要為支持自己的理念
上街頭 !!!
朋友們
我們火車站見 !!!

國民黨的 要認了

其實
背後的理由
大家都知道
就不要再扯了 !!!
不管是
<不平等條約>也好
<大陸讓我們太多>也好
或是
<過程不透明>也好
就像是房間裡的大象
大家都假裝沒看到
可是
大家都知道 是怎麼一回事 !!!
反正是
我們台灣有個不成文的常態
凡是 遇到中共
尤其是 國民黨的
一定是賣台
可是 如果是民進黨的
那....一定是為了我們台灣好!!
縱然 可能是在做同一件事情 !!
國民黨的
要認了
誰叫你揹負了原罪 !!!
一個已經被國民黨開除黨籍的外人 有感 !!

2014年3月25日 星期二

黑箱 ??!!

有同學傳來
有關黑箱問題的文章 相問
這種理智的探討
就對了 !!!
.........................................................
的確: <見註一>
美國在74年前
是由國會主導貿易事務
然後
因為複雜度越來越大 整體性的協調也越來越需要
所以 總統所代表的行政權 逐漸主導國際間的談判
但是 國會有審核權
但是
這篇文章 沒有告訴我們的是 :
美國是個聯邦制的大國家
區域性的經濟特徵差異非常大
參議員代表區域利益
眾議員代表人口利益

這個國家並不否認 <政治 就是分贓 >
所以
經濟事務的國際談判 通常會涉及該參眾議員的選區利益
而涉及的議員 其實就是推著行政權出外談判的黑手
於是 當然的 他要列入談判的官方顧問
而且
在某些交換條件沒喬好之前
國會 其它的成員就會以 <拖延審查>加以施壓
這個施壓 當然包含了自己的行政部門 和 談判對手國
這就是為什麼
在以前
我們有年度的<美國採購團>
到特定的州 採購特定的商品
和 甚至更可惡的
有參議員 甚至是退休的參議員 不時的來台灣
他們來做甚麼 ??!! 來要脅 <做生意>
而我們卻不得不買單的原因 !!!
註一 :以美國為例,從立國以來的傳統,就是由國會負責貿易事務。但在1974年以後,有鑑於貿易談判功能逐漸由總統主導,因此授權行政機關直接參與談判的權利,並附帶快速審查(fast track)的條款,也就是國會必須在收到談判結果後的一定時間內逕付表決,且不得修改。1
但國會並不是完全放任談判,根據2002年的貿易促進法案(Trade Promotion Act, TPA),國會將派遣議員擔任談判代表團的官方顧問,不但要求行政機關定期諮詢,談判過程與重要文件也必須呈交國會。此外,國會沒有一定要通過貿易協定的責任。在總統遞交談判結果後的90天內,如果沒有立法通過,該協定自動失效2。例如美國與韓國在2007年雖然簽署FTA,但國會隔了5年才讓其生效,美國國會利用此一權利,迫使韓國開放更多農業、智財權、醫藥等項目。
.................................................................................
現代法治國家
有法 遵從法律
沒法 遵從慣例
這就是我一直在質問的 :
WTO 台新 台紐...
是怎麼簽的 !!??
是怎麼過的!!??
再來說
締結條約權 憲法明定 是<總統職權> <憲法第38條>
同意權之行使 在立法院 <憲法第63條 >
又在國安三法之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 又將< ...國防、外交、兩岸關係...>等 列入總統職權範圍
由總統府 協同行政院相關單位 作兩岸事務的職權行使
合法符憲
<當國會多數和總統屬於同一政黨 我們的制度就是偏向於總統制>>
更而且
國際條約的簽署 在美國
通常是 <包裹表決> <見註一 >
而且 須在一定時間內 < 逕付表決>
這是個一體兩面的施壓的制度
施壓於總統 在一定時間內 如果不能有效率的<交換條件>
這個條約將失效
施壓於國會 也是一樣 讓國會議員的換取利益不會無限上綱
這就是<制度>使然 !!
..........................................................
當然
我們也可以說
人家談判過程
都要和<相關業者協商>或是<國會議員協商>
就算是<秘密會議都好>!!!
我最怕聽到<秘密會議>了
我的經驗是 :在台灣<越秘密的秘密會議 外面的人越早知道>
而且
我特別<也剛巧發生>貼了一個利法委員的簡歷 <註二>
經營特定事業的立委 相信不只這一個
我們真的要接受 :<從事這個行業的立委 代表我們去談判> ??!!
透明化
或是
有在野黨 執政黨的立委參加對外談判
大家真的放心嗎 !!??
至少
我現在尋找的結果
現在的行政體系 或是政務官 或是這次參與談判的人員
家裡沒有從事相關事業的 !!
藉著<透明化>或是<事前 事中的監督>
真的會比較好 !!??
大家自己衡量 !!!
<註二 : 取材自立法院網站
立法院 財政委員會業務 執掌 :
<1.依據本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規定:各委員會審查本院會議交付審查之議案及人民請願書,並得於每會期開始時,邀請相關部會業務報告,並備
質詢。
2.依據本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本會負責審查財政、金融政策、預算、決算、主計、審計及有關財政部、中央銀行、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掌理事項之議案。
立法院 財政委員會委員名單 :
<財政委員會
第 8 屆第 5 會期委員名單
召集委員圖示
吳秉叡 孫大千 翁重鈞 賴振昌 李應元 林德福 羅明才 費鴻泰 蔡正元
盧秀燕 賴士葆 薛凌 許添財>
姓名:薛凌
英文姓名:Hsueh, Ling
性別:女
黨籍:民主進步黨
黨團:民主進步黨
選區:全國不分區
委員會:
第8屆第1會期: 財政委員會
第8屆第2會期: 財政委員會 (召集委員)
第8屆第3會期: 財政委員會
第8屆第3會期: 程序委員會
第8屆第4會期: 程序委員會
第8屆第4會期: 紀律委員會 (召集委員)
第8屆第4會期: 財政委員會 (召集委員)
第8屆第5會期: 財政委員會
到職日期: 2012/02/01
家裡開銀行
自己作主管官署 國會委員會成員
負責監管 <監管自己事業的主管官署>
毫不避諱 !!!
民主政治
本來就是分贓制度
也沒啥好奇怪的
只是........
可是
如果
要在政府談判裡
加上這種 <主管官署 之 國會委員會資深委員 >
然後
叫作 :<過程透明化 >
你接受嗎 ??!!>>
..............................................
再進到這個協議的實體內容來看
今天 那個鄭教授說了幾個<這個協議需要探討的地方>
其中之一 相信也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
<他們的大型企業
多是國營 若是開放
我們競爭不過他們!!>
這讓我啞口無言
啞口無言的原因是 :
1.我們的私營企業的效率 和他們的國營企業 <無法競爭>??!!

我們這些年來 改國營為私營 是甚麼原因 !!??
哪個經濟學者 會說<國營企業的競爭力比較強>
我給他.....磕頭 !!
2.這也隱含了<大企業 會把我們以中小企業為主的業者 打掛掉>
那好ㄚ
舉凡國際排名500大的企業 是不是都應該<不准進入>
IBM 惠普 Google 麥當勞 costco.......都是我們歡迎的國際大企業ㄚ
這些企業 是不是已經打掛了我們的電腦販售服務業 本土大賣場...
答案 顯然的不是
更而且
我們還沾沾自喜的說 某企業要到我們的雲嘉設立總部
我們更 幾乎每年統計 <國際級大企業 來台的家數>
我們 實際上是歡迎的ㄚ !!
國際上 哪個國家會不歡迎 !!??
其中之二是
流露出<某經濟學家的發言>的影片
說 :
<他們的隔夜拆借利率升高 又發生錢荒
我們的金融業 會增加曝險部位 ....>
這讓我又想起
前天的 <金融股 月線圖>
從<戒急用忍> 跌到了現在
首先
曝險部位
有金融監關單位 負責監管
做生意 哪有一定賺錢的
而且 我們的金融業者 真的都是傻瓜 !!??
他們的獲利和風險 要他們負責ㄚ
難道 帶上了床 還要保證生兒子 !!??
再來
我們的金融業
其實
原來 有兩大獲利來源
消金 和 企金
在生產設施都外移大陸的時候
抵押品在無法監管 求償的地方
於是 這些年來 企金的部位一直無法正常成長
而 我們的企業 也無法取得正常的資金
於是
雙雙受損而無法成長
當然
你可能會說
<金融業 大企業的獲利 和我們小老百姓有甚麼相干>!
<果然是 大企業 大官獲利 卻犧牲了小老百姓>
是嗎 ??!! 真的是和我們無關嗎 !!??
金融業的獲利下降 甚至倒閉 和我們無關嗎 !!??
看看 我們降了幾年的金融業的營業稅來補他們的漏洞了 !!
而且
金融業 大的上市企業 很多的大股東誰 ??!!
是我們的政府四大基金
是我們政府的開發基金ㄚ
他們虧錢
就要我們 <提高所得稅 提高健保費....>來補財務漏洞ㄚ
更而且
上市公司賺錢 我們只要有些小錢 買點他的股票
利潤就會進我們的口袋ㄚ
和我們 當然相關 !!!
.............................................................................
最後
大家更要注意的是
在服貿之後 才是更重要的重點
貨貿協議 !!!
這個談不攏
我們還剩下的的生產企業 必將在三到五年內<外移>
要不然 <毛三到二>的電子業 在關稅差異下必將死亡
我們到時
要到外國 <大陸>才能有就業機會
這是我們願意的嗎 !!??
若是<不願意>
卻又逼死我們的企業
這是甚麼道理 !!??
............................................
有太多可說
理智的年輕人
僅供參考
人生
未來人生的模式
是你們自己今天選擇的結果 !!!

2014年3月24日 星期一

感慨ㄚ

感慨ㄚ
一堆
所謂的經濟學者
用一些刻意扭曲的資料
煽動人心 !!
好懷念
當年 <高中還是大學 忘了>
蔣碩傑 王作榮 的 <王蔣經濟論戰>
只記得
當時
每天都到報紙的社論裡找他倆的文章
看了
真有大師親臨的感動 !!!
這一代 有風骨的大師
何在 !!!??
嘆息ㄚ !!
只見小丑跳梁 !!!!

心頭 還是沉重 !!!

走在東海的校園
展開產學合作的第三次會議
看著校園理來來往往的年輕人
感慨ㄚ !!!
我那逝去的青春 就像小鳥一樣的 一去不會 !!!
...................................................................................................
這幾天總有個疑問:
<為什麼 一個受過完整經濟研究訓練的教授 可以這樣的
在一堆原始資料裡
只撈取他心理設定的資料 來支持他心理的既定目標
而 忽視了 那些基本的研究方法 !!??>
在國際經濟團塊化競爭下 加入某些經濟聯合組織 或是簽定相互協定
幾乎是文明國家必走的路了 相信這個教授不是不知 !!
在國際談判裡 give and take 不是最最基本的常識??!!
在國際談判裡 交換的總額設定 不是雙方都會有的先設立場 ??!!
在國際的談判裡 回國的國內認定的國會表決
哪個協定 哪個國家 哪個條約 是 :<部份有利的接受 讓出的不接受>的
我們的 台新 台紐 ...不是包裹表決 !!??
老美的 FTA 不是包裹表決 !!??
還說是 <黑箱作業>
說明會 政黨協商 哪樣沒作 ??!!
在台紐 台新 WTO....是不是也是這樣的做法 !!??
請問張俊雄 蔡英文 : WTO談判時
有沒有立刻隨時的和在野黨商量 !!??
如果當時沒有
當時教授們也沒意見

今天的主張是怎麼一回事 !!??
簽好了 都快一年了
如果還說 :<我都不知道 所以政府沒有好好宣傳 !>
就像是考試不及格 卻怪老師沒講清楚一樣 !!
為什麼
有些我關心的項目 我知道 而你們卻不知道 !!??
你們不知道的 是笨 還是不用功 !!??

說是 <不平等條約 >
經濟規模的量體不同 所以 不能平等交換 !!
當然是了 !!
可是 又抱怨<部份只開放 福建 上海 ..>
一個上海市 就有全中華民國的人口ㄚ
一個廣東省 就有全中華民國的國民產值ㄚ
而且
在福建設立公司 誰說你就不能作 比方說 哈爾濱的生意 !!??
為什麼
搞得我們中華民國好像個偏房怨婦一樣 !!??
讓的多了 怕 !!
讓的少了 怨 !!
還說是 延展權的問題
說是 :<他們能來我們這裡 作向第三地的業務
而我們不能作 延展性的第三地<第三國>的業務 !!>
我TMD真的要說粗話了
如果
<世界通向北京最近的路 要經過台北 ;
北京 要進入世界最近的路 要經過台北 >
那 不就是近二十年前的 <亞太營運中心>計劃的目標 !!??
那 哪裡還會有韓國 新加坡 的空間!!??
那 你們年輕人的薪水 怎麼會是還在喊22K的假議題 !!??
...........................................................................................
反對的 若是真的看了我說的 而且能瞭解
再還是反對

我真的沒意見了
昨天和一個小企業主談我的憂心
企業主奇怪的看著我 說 :
<你 30年的蓄積 以後養不活自己嗎 ??!!>
<我們有能力 還憂心啥 !!??>
我我我...
我說 :
為什麼 我們到大陸去的中小企業 其實已行之多年 數量也很多
只是在 對方作<國民待遇>的默許下 存活
今天 終於要作法治化的保障了
卻被 號稱愛台灣的人 堅決不要 !!??
這些人
真的關心我們在外打拼的百萬台商嗎 !!??
..............................................................................................
走出東海的研討室
陽光正好 春花正開
開車北返
心頭
還是沉重 !!!

抗爭 就會是一定有理 !!??

抗爭
就會是一定有理 !!??
學生 都是二十歲以上的學生了
就能入侵政府機關 !!??
中華民國
只要亮出<學生證>
就能 隨心所欲 !!??
我哪管他們是那個政黨的 老人家我還參加過三個政黨ㄌㄟ
我只指出 這些領頭人的背景
若是大家還認為 這些是正義 沒政黨立場的
也好ㄚ !!!
只是
想想
蘇光頭講話 這些人為什麼要噓 !!??
蔡英文上台 這些人在幹甚麼 !!??
就好了 !!!
.........................................

2014年3月23日 星期日

<焦土抗爭> 只會讓<實質審查>成為不可能 結果 反而是造成<包裹通過>的機會

嘆息ㄚ !!!
這篇文
還原了整個的過程
果然是 笨笨的國民黨
遇到了隻大野狼 !!!
我說的沒錯
果然是
在野少數政黨
用違反議事規則的議會鬥爭手段
逼使執政的多數黨
走一條 快速捷徑 !!
我當年經歷的議事鬥爭經驗
讓我也看到
其實
這種 <焦土抗爭>
只會讓<實質審查>成為不可能
結果 反而是造成<包裹通過>的機會
可是
好像年輕人還搞不清楚這個<明為反對><實則支持>的
鬥爭技巧
嘆息ㄚ !!!
再來談談被大家質疑的「三十秒」吧
立院過去處理協議或協定,「備查」或「審查」都有。
如果在大家遵守一切議事規則的情況下,
不論是「備查」或「審查」,
服貿協議一定都會順利通過。
國民黨是國會第一大黨,
只要大家按照遊戲規則走,
就算是逐條審查、逐條表決,
國民黨有什麼好怕的?
執政黨要推的案子一定都能輕鬆過!
但大家想想,真的有這麼輕鬆嘛?
如果真那麼簡單,
服貿協議老早就過了!
但現實的情況時,
國民黨越想推動的案子,
就偏偏越是推不過!
原因很簡單:就是大家都不照遊戲規則走!
國民黨也不是真的是白痴,
誰會不知道當時的「逐條審查」協商結論?
誰會不知道逕送院會存查(備查之意)會引起爭議?
所以大家該思考的是,
為什麼國民黨最後會改採「30秒送院會存查」這個最後手段?
主要發生了幾件事:
一、公聽會拖了整個會期
當朝野協商簽字下去說要依照產業別開完16場公聽會後再進行逐條實質審查。
這十六場公聽會,分別由國民黨籍及民進黨籍的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召開。
因為這十六場的會議主題內容並不重疊,
所以國民黨負責的八場很快就開完了。
但民進黨的八場就慢慢的開,兩個禮拜開一次,
八場開完,整個會期就拖到了最後一週。
當時雖然國民黨一直要求民進黨加速開公聽會,
不管國民黨再怎麼急,民進黨的八場沒開完,實在也沒法怎麼樣,
畢竟當時協商結論自己漏加上了召開公聽會的期限,
這是國民黨吃的第一計悶虧。
二、在野黨違反議事慣例搶走服貿審議主導權
服貿協議的審查被公聽會這麼拖了幾個月後,
這個會期總算要開始在委員會中逐條審查,
但事情就在會期之初選完召集委員時發生了。
每個委員會都會有兩名立委擔任召集委員,
召集委員非常重要,他們就是隔週輪流擔任該委員會議的主席,
可以決定每週的議程要審議什麼樣的案件。
這個會期內政委員會的召委分別由國民黨的張慶忠及民進黨的陳其邁擔任,
而第一周的議程由陳其邁來安排。
但陳其邁的議程一排出來,
完全出乎大家意料,大家都嚇壞了,
沒錯!他排定審查服貿協議!
召集委員依法排定議程看似理所當然,
但是依據數十年下來延續的議事慣例,
執政黨推動的重要議案都會是由黨籍召委來排案審議,
但萬萬沒想到民進黨竟然違反議事慣例主動搶走了服貿的審議主導權。
這個議事慣例長年被遵守沿用至今,
但今天就這樣突然被打破了。
民進黨說沒有白紙黑字規定它們不能排執政黨要推的案子,
這是國民黨吃得第二計悶虧。
可能有人會想問,
反正都是要審,由哪位召委來主導有差嘛?
國民黨人這麼多,表決還不是都會過嘛?
我只能說,真的差很多!
召集委員想要過的案子,不見得會獲得其他委員支持,不保證一定過。
但召集委員不想過的案子,他可以透過非常多的議事手段讓它過不了!
舉個例來說,召委可以一直開放讓大家討論,故意不催促大家作成結論。
一個案子一天審不完,可以另外找時間繼續審、慢慢審,
或是根本就擺在那邊,不再安排第二次的繼續審查。
也有故意讓法案再還有許多爭論的時候,保留送朝野協商。
雖然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1條的規定,
朝野協商一個月未獲得共識,就送交院會定期處理。
但實際的情況是,王院長是個不想得罪人的和事佬,
就算朝野協商超過一個月沒能獲得共識,
案子也無法送到院會表決處理,就懸在那裡永遠不動!
簡單來說,召集委員不想過的案子,永遠都很難過!
這也是為什麼國民黨會對民進黨違反議事慣例搶走服貿審議主導權如此跳腳的原因,
國民黨也因此一直在罵民進黨是「假審查 真杯葛!」
當然這一招是經過算計後的結果,
民進黨知道國民黨不可能可以承受這樣的風險而必定會走上絕路。
其實民進黨這招算走得非常漂亮!
但這所謂的漂亮指的只是政治算計上的漂亮。
立法院的議事程序已經夠亂了,
再這樣打破議事慣例,以後的國會只會更亂。
三、國民黨重新排案 民進黨霸佔主席台杯葛開會
陳其邁當召委排案審查服貿的那週,
國民黨全力「依法」阻止會議進行,
不斷的提出「程序問題」希望召委處理。
按理程序問題應該要優先處理,
但陳其邁不理會國民黨的程序問題,
要求議事人員宣讀會議事項,
要讓會議正式「開始」。
為什麼國民黨要阻饒會議開始呢?
這就牽扯到另一個議事慣例。
一旦召委開始審查某個議案了,
之後後續的審議討論或朝野協商都會由同一位召委繼續進行,
這是國民黨不願看到的事。
陳其邁那周結束後,
輪到張慶忠當召委,
國民黨主張陳其邁當天的會議還未開始,
就算開始了也是會議無效。
所以張慶忠同樣又排了服貿審查的議程。
民進黨當然說這是違反議事慣例,
但民進黨不也違反議事慣例在先?
張慶忠排定本週一下午開始審查服貿,
民進黨依照他們過往的老招,接近中午時就動員立委霸佔主席台。
等到開會時間一到時,
民進黨站著主席台不讓會議主席張慶忠上台,
然後還有搶麥克風拔麥克風。
前一週是國民黨杯葛民進黨開會,
這一週是民進黨杯葛國民黨開會,
兩者看來都是杯葛,但實質上則不同。
國民黨只會傻傻的依照議事規則杯葛(提程序發言)
但民進黨的杯葛才不管什麼議事規則,
直接就是把主席台霸佔了就對了,
順便把器材設備搶一搶、拆一拆。
相信這些動作大家很常在電視上看到,
但這完全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7條的規定,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
但王院長從來不肯動用國會警察權來維持議事秩序,
也不肯依法把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的委員送紀律委員會懲處,
所以在野黨也抓著這一點,直接採取效果最好的違法杯葛。
這也是為什麼國會第一大黨卻總是推不動法案。
張慶忠因為上不了台,然後一直被推擠拉扯,始終開不了會。
如果開得了會,當然會進行逐條審查。(這是國民黨最希望的結果)
但因會開不了,所以最後就直接用無線麥克風宣佈會議開始,
「因服貿協議已逾審議期限,逕送院會存查。」
這備受質疑的30秒不是國民黨的第一選擇,
但因為前面的幾個事件及因素,
讓國民黨在當天不得不做出這個最下策。
四、張慶忠主張逕送院會存查的法律依據
有許多人都誤會以為張慶忠把服貿當作「行政命令」而逕送院會存查。
但事實上,服貿協議當然不會是行政命令!
張慶忠只是說他「類推適用」行政命令的審查程序。
張慶忠主張的是,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第二項的規定:
「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備查,其程序,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
服貿本身的內容並不需要去修正任何法律,所以張慶忠主張服貿協議事依法送立法院備查。
這時再翻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並沒有規定協議要怎麼「備查」,
唯一有規定何時該審查何時該備查的就是「行政命令之審查」,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ParaDeatil.aspx…
所以張慶忠適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62條之規定,
以超過三個月審查期間為由報請院會存查(備查)。
先不管這法律規定的是好或不好,
但張慶忠的作法並非全然無據。
五、推測未來方向
「逕送院會存查」是個下下之策,大家皆知。
張慶忠之所以會擇此下策,實為情勢所逼。
當然他犯了幾個錯誤,他不應該在第一天開不了會時就做出決定。
可以再第二天、第三天,民進黨依然違法杯葛的情況下再宣佈送院會存查。
再來,送交院會存查並不見得一定就是備查。
我覺得張慶忠(或國民黨)只是想把戰場從委員會層級拉到院會層級。
因為戰場如果在委員會層級,
如果由民進黨主導議事,那麼他們可以用技術性杯葛讓服貿永遠出不了委員會。
如果由國民黨主導議事,民進黨也會用非法杯葛讓會永遠開不了。
但如果把戰場拉到院會,會議主席由王院長擔任,
國民黨就不用怕會被技術性杯葛。
至於逕送院會存查,照理來說他就是一個「報告案」,
亦即宣讀完也不用討論就結束了。
但是在立法院,其實沒有什麼事情是作不到的,
只要朝野協商一下,就可以把「報告案」拉下來改列「討論案」,
讓「服貿協議」在院會層級作逐條審查!
沒人說逐條審查非得在委員會作,
在院會層級逐條審查,我覺得並不違反當時的朝野協商結論。
這是個人推測未來可能的方向。
六、抱怨
其實這篇的論點不見得每個人都能接受,
但我也只是想強調,國民黨並不排斥逐條審查。
我能夠理解在野黨必須扮演好反對黨的角色來把關,
但是我不太能接受少數黨反客為主違法來實質掌握國會。
外國杯葛議事都是利用既有的合法議事程序進行杯葛,
例如美國國會的filibuster(冗長發言)。
如果在野黨國會議員想要杯葛某案,
他可以進行冗長發言,原則上沒人可以打斷他。
至於要發什麼言呢?全無限制。
念聖經、念小說、念食譜、念報紙統統都有。
例如去年就有參議員為阻擋歐巴馬健保案連續發言21小時。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1203/-12-3131765/1.html
只要是合法的議事杯葛程序,我覺得都可以尊重。
但不能任何「不合我意」的法案,
在野黨就可以任意以違法霸佔主席台的方式杯葛。
國民黨不知道因為這樣,被綁架走多少法案跟預算,
但卻沒人可以協助排除議場內違法之行徑。
這致使國會效能不彰,
使民主原則與責任政治無法彰顯。
國民黨其實也要的不多,
只要能合法開會,再怎麼仔細的逐條審查,
何樂不為?
順道一提,陳其邁違反慣例逕自排案審查服貿一事,在美國也不會發生。
美國國會的各委員會召委,是直接由國會第一大黨指派。
各委員會要審什麼案,輪不到少數黨來插手,
確保了議事程序的順利。

2014年3月22日 星期六

抗爭 堅持一種觀點 就算是<我不贊成你> 我也會 <尊重你的選擇 >

抗爭
堅持一種觀點
就算是<我不贊成你>
我也會 <尊重你的選擇 >
可是
起初的抗爭理由是:
<馬政府讓太多 台灣吃虧了 >
<大陸人能來台灣工作 創業 ;我們台灣人不能到大陸去做相同的事>
是 :<不平等條約 >
<<這可由 起初廣為散布的 某台大教授的說貼得知>>
可是
經過了 72小時 多數人的追根究底
發覺 :<不是那一回事>
又經過8小時
抗爭的理由
成了 :
<中國對我們讓利太多 是有政治陰謀的 >
<台灣要被買走了 >......
........................................................
如果
這是兩股人馬的抗爭主題
我也佩服 <你們各自有其立場>
可是
竟然是 <同一組人馬的抗爭理由 >

到底是要怎樣 !!??
那 <你們說了就算了 好唄 !!??>
好ㄚ
你們要什麼 !!
說ㄚ !!!
..............................
又再扯 <實質審查> <黑箱作業><包裹表決>了
有關<實質審查>的問題
法案的審查 有其基本程序 <見註一 >
議事鬥爭的技巧 剛剛好 我也瞭解一二
去年
是誰把這個法案 擋在程序委員會門外的!!??
擋法案 就是<阻止實質審查>!!!
今年
是誰在 程序委員會鬧場!!??
是誰在 聯席委員會鬧場 !!??
就是阻止實質審查的兇手 !!
如果不對
請指正 !!
鬧場
也是議事鬥爭的技巧之一
而這個技巧
有兩種可能的目的 :
1.實際的阻止審查
2.施加壓力 讓主張審查者 用<非常手段>快速通過該法案
大家可要 仔細的分清楚
政治
不要看到 有人口說<反對>
就真的是反對
有時反而是<護航>的技巧 !!!
....................................................................
有關<黑箱作業>問題
這個問題
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1.談判前
2.談判中
3.談判後
從ECFA <?>始
關心這個議題的人
當然知道 <下一個談判議題該是甚麼了 >
我看過 大立委們
叫相關部會首長到辦公事講話
部會首長 跟個兒子一樣的要準時到場聆聽訓示
關心的大委員們 您們 真的關心過嗎 !!??詢問過嗎 ??!!
<這不分顏色 三黨的大委員 都不要裝孬 >!!!
再來
我們的政府體制
是 :<行政 立法 分權制>
條約權 更是總統職權 <憲法38條 >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裡
又將 <國防、外交、兩岸關係及國家重大變故之相關事項>
歸為 總統職權
行政權 屬於執政黨
總統 為執政黨黨魁
兩岸談判 哪條法律規定要 <諮詢在野黨的 > !!??
國際談判 哪個國家會先亮底牌的 !!??
去年 由相關相關負責單位簽了協定
說明會 有辦 !!<是不是不夠詳細 見仁見智>
說帖 有寫 !!<滿不滿意 見仁見智>
抗議的同學們
你們參加過 說明會了嗎 !!??
你們看過說帖了嗎 !!??
然後說 :<不透明 !!>
然後說:<我都不知道 可見是黑箱作業 !!!>
我好有一比
老師 出考題
學生A 考90分
學生B 考30分
考三十分的
抗議老師
<你都沒講清楚 !!>
卻不去回頭看看 <自己有沒有用功 !!> 所以<不知道 !!>
......................................................
註一 :
一個案子
在國會

先要由 <程序委員會>安排議程
所以要 <逐條審查>的前提是 :排入議程

誰阻擋排入議程 誰就是<反對逐條審查>
這樣說對吧 !!

排入議程後
要經過<委員會>的一讀會 作實質的審查
這時候 該委員會的各委員 可就其觀點 要求相關官員到席說明
並且<在一般法案>可以做條文的更動 更改

然後進入二讀會
這也可以是幾個委員會的 <聯席會議>
各抒己見後 表決

最後送大會 三讀
通常 三讀會都是 <快速宣讀後 表決>
不作實質的條文更動

賣台 ??!!

昨晚睡不著
起床
看 非凡財經
股票波浪大師 拿出<類股月線圖>分析
從<戒急用忍開始>
金融股 : 連跌10幾年 現在還趴在地上
電子股 : 也沒好到哪裡去 只是還在苟延殘喘
傳產股 : 連續漲了幾年 這幾年還創下歷史新高
原來
傳產 有核准去大陸的 有偷跑的... 都賺錢
有小油行 變身成大企業的
有小米果 變身成巨人
有做飼料的 變身成四大國際集團
有.......
金融股 在<國家安全>的大前提下 純利萎縮
究其原因 : 企金業務萎縮
電子股 組裝部分可去 生產一些高階產品者
在國家安全的大前提下 萎縮
哀哉 !!!
抗議學生
開始時說 : 我們都不能去大陸 大陸能來我們這 不公平 !!!
這些小孩可知道
其實是 : 我們不准去 不是他們不准進 !!!
哀哉 !!!
現在又來賣台論了 !!

2014年3月21日 星期五

恐怖的傳言 !!!!!

天ㄚ
恐怖的傳言 !!!!!
有好朋友
傳來 
說 :
<學生為什麼要霸佔抗議立法院嗎?
原因是:
一,服貿,是什麼:是允許中國人以投資600 萬台幣,在台灣設立任何小型商店。
二,一家商店可以讓中國人移民
三,個人來台灣,立即享有台灣健保。四年後這 3 個中國人可以取得台灣國民身份證,享有投票權、被選舉權、及服公職的資格。同時,其中國配偶及直系血親可以來台灣依親(移民)。平均一個中國人可以有五個家人來台依親。
四,結果是,一家小商店四年之間有 18 個中國人移民到台灣 (3 × 6 =18)。
中國人只要投資 6000 億台幣,就可以移民 180 萬人到台灣來。
五,輕輕鬆鬆,有 180 萬中國人在台灣,下一步就直接以選票合法統治台灣了。且是用民主多數決文明方式。簡而言之,服貿就是我們的政府並不把中國視為外國的終極合理化手段
請大家廣傳
誏大家知道,未來的下一代的辛酸。
或者以高嚴謹態度審查看待它>>
據我所知是 :
任何外資投資 是需要經過投審審核的
並不是 <是允許中國人以投資600 萬台幣,在台灣設立任何小型商店。>
而且
1.用20萬美金投資 是獲得 <工作證> 並非移民
而且
這是我國對於其他國家投資獲得工作證的通則
並非只是針對中國
2.<一家商店可以讓中國人移民 3 個人>
也是一樣
非移民
是工作證
再來
<二十萬美金投資 有一個工作證> 不是 <一家店 三個移民 >
而且
投審會有權就 <投資獲得工做准證>的必要性 進行審核
不是 <投資 就能獲得 >
這個審核
是 :
A 不得造成本地就業威脅
B工做准證的 核發
要是 :<無法替代人力>
並非 隨意獲得
3.既然只是 <工作證> 不是移民歸化
當然不享有 <政治權力>
所以
A無選舉權 被選舉權
B無依親權
由這個傳言
就知道
反對者 是多麼的........

開始有人在胡說八道了

開始有人在胡說八道了 !!!
可是
我們台灣人民的水準
一定會有人相信的
但是
讀過書的同學們
你們 也會相信這個傳言嗎??
簡化版是 :
<<學生為什麼要霸佔抗議立法院嗎?
原因是:
一,服貿,是什麼:是允許中國人以投資600 萬台幣,在台灣設立任何小型商店。
二,一家商店可以讓中國人移民
三,個人來台灣,立即享有台灣健保。四年後這 3 個中國人可以取得台灣國民身份證,享有投票權、被選舉權、及服公職的資格。同時,其中國配偶及直系血親可以來台灣依親(移民)。平均一個中國人可以有五個家人來台依親。
四,結果是,一家小商店四年之間有 18 個中國人移民到台灣 (3 × 6 =18)。
中國人只要投資 6000 億台幣,就可以移民 180 萬人到台灣來。
五,輕輕鬆鬆,有 180 萬中國人在台灣,下一步就直接以選票合法統治台灣了。且是用民主多數決文明方式。簡而言之,服貿就是我們的政府並不把中國視為外國的終極合理化手段
請大家廣傳
誏大家知道,未來的下一代的辛酸。
或者以高嚴謹態度審查看待它>>

2014年3月19日 星期三

悲哀

經濟的開放
是我們早在20多年前就應該走的路了 !!
沒聽說過
經濟開放 導致衰敗
只瞭 閉關自守 必亡 !!!
我們台灣
已經有百萬人 在大陸
大企業 小企業 微型企業...
甚至是 小麵店 種菜 種花....
已經這樣的 有二十幾年了
到今天還有人認為
服貿過後
<我們台灣人 不能到大陸開業> 只有<大陸人 能到台灣開業 !!>
真是
顛倒是非 完全不瞭兩岸的現況 !!!
然後
還占領國會
還沾沾自喜 !!!
悲哀 !!!!

台灣的大戰略在哪裡 !!??

一場 <亞太營運中心>的路 之一
我們台灣走了 快二十年
卻在<戒急用忍><兩國論><積極管理 有效開放>....之下
從四小龍之首 搞成了一條小蟲 !!!

笑話式的 義和團式的
學生竟把這個台灣的大戰略
搞成了 <<原文是 :喔幹
原來我們給大陸人來開店
然後我們不能去大陸創業喔?>
然後懶人包裡 說的都是 :<沒有相對開放> <我們對他們開放太多 他們沒有對我們開放>......
或是
<沒有充分說明><沒有逐條討論>....
讓我說說 我對於這個議題的瞭解 !!!
1.過去 台灣對於大陸的政策問題
不是 <他們不對我們開放> !!
是<我們不開放我們的廠商進去>!!
怎麼現在成了 <他們不對我們開放>的問題 !!??
最有名的是 王永慶的<海滄計劃>
他們 推平了一個半島 遷出了整個半島的居民
就等王先生落地
然而
我們的政府不准 !!
當年 氣的王永慶先生 居留美國兩年 不用歸台
而 那個大乙烯計劃 那個王先生成為世界級的塑化王國的夢
就此破滅 !!
再來
經濟部的長期負面表列 正面表列的 <某些行業不准進大陸>
造成我們的
面板兩虎三貓 都成了被淘汰的死老鼠
營造業 只能在台灣這灘淺水裡 永遠長不大
我們不去
日本 去了!!
十多年前我就參觀過 日本NEC提供技術的華虹NEC
我們不去
韓國人去了
整個華北 東北的新高產業工業區 幾乎都是韓商
而我自己的經驗是
當年 我們做好了<浦東南匯新高園區>的規劃
<就在張江工業區南邊>
找上王永慶吃早餐 簡報
王先生雙手一攤 說 : 政府不讓我們去ㄚ !!
於是 我也離開了那家公司 回台 !!
今天 這個區塊 就算是王先生願意去 也沒人會理他了 !!
或許有人說 :<這都是 資本家 白領階級的利益>!!
這我就實在不懂了
這些都是股票上市公司 大部分的小股東都是我們台灣人
只要您願意 買一張股票 就是獲利者 這和藍領白領無關ㄚ !!
2. 這個協議
只見<台灣對於大陸開放項目>
卻少見<大陸對於台灣開放項目>
不公平 !! 賣台 !!!
說這話的人
如果不是別有居心 就真的是太脫離現況了 !!
會不會造成 當初簽ECFA時
民進黨所謂的 <男生找沒工 女生找沒ㄤ >!!??
現在簽了ECFA 真的就<男生找沒工 女生找沒ㄤ >了嗎 !!??
再來說
到底是 大陸對於我們都不開放嗎 ??!
我到大陸
吃的第一塊廉價牛排<像 中原大學後面的鐵板牛排>
在廈門 在青島
都是我們台灣人開的店 !!
喝的第一杯珍珠奶茶
在大連 是我們台商的
吃的第一棵檳榔
在北京 是我們台灣人賣的
唱的KTV
在 北京 大連 廈門 福州......
老闆是 台商
我也參觀過
在浦東開的 <化學菌菇廠> 是我們大溪的朋友做的
這個傢伙 整整的賺了好幾年 <門口24小時的貨車排班要貨>
我更曾經任職過
三個台灣人 當年是賣車子的
湊了新台幣400萬
用了十年 做到了香港股票上市的 <易開罐工廠> <XX 製罐>
我也曾認識過
一個台灣的失業人
湊了幾十萬
到上海 開了 <八塊牛肉麵> 牛肉麵店
開成了 需要中央工廠支援的連鎖企業
我這幾年還有一個好友
最差的時候 身上只有幾萬塊
個體戶的到大陸賣茶
陸續的開了 廣東 煙台 內蒙 <忘了地點> 成都 重慶 的茶行
他還在今年 包下了西雙版納的一個山頭 自己作普洱茶
我們中壢高中畢業的一個同學
中興畢業
做到了 大成長城的董事長特助
十年前
他寫了一個評估報告
這個報告 輾轉流傳到了一個高雄的小飼料行
這個飼料商 就人生地不熟的到了哈爾濱
養鵝
喊出了 <窮吃雞 富吃鵝>
就是 哈爾濱的台商會長
十幾年前
一個政治活動認識的朋友
作冷氣風管工程
十二年前到上海
開公司
招生意
他 陸續的在各地鐵站出口買房 出租
他 還在 <豫園>買了兩個單位的店面
說 :<退休後 賣賣骨董 喝茶 收房租....>
.....
這些例子 多的寫不完
而我知道的這些人
當初都是窮的苦哈哈的
卻都用自己的努力 拼出了一番事業
更而且 他們 都是基層 沒資金 沒人脈 沒高學歷....
我 沒聽說 他們<不能去大陸開業>!!!
抗議的人
搞不清楚狀況
寫懶人包的
刻意扭曲事實
協議裡
我們對於<開放部分> 是 正面表列
也就是
<表列者開放
沒列入者 不開放>

中共對我們是 <特定表列>
甚麼是 特定表列 ?
就是
<基本上 他們這些項目 不對外國 卻對台灣開放>
像是他們的<管制項目 印刷業....等>
其實這已經違反了國際間的通則
他們 針對台灣做了特定的開放 !!!
3.逐條討論問題 :
上個星期 大家應該都還印象猶深
是誰在霸佔主席台 讓會開不下去 !!??
應該不是國民黨吧 !!??
再來
當年進 WTO....等
有沒有 <逐條討論>??!!
和紐西蘭簽約
有沒有<逐條討論>??!!
在國際間 國與國之間的貿易協定
當政府簽了約
如果還要回來<逐條討論 修改>

今後有誰還敢和我們台灣簽約 !!??


東協九加一 到加二加三 已經形成
老美為了抗衡
就搞了個 <環太平洋.....>
我們台灣呢 !!??
當世界各國的經濟貿易已經<團塊化>的拼鬥
我們卻因為某些說不出口的原因 或是 自己政治利益的原因
把全台灣置身了事外
到底是台灣之福 還是台灣之禍 ?!?!!
不由得 我又要回到二十多年前的場景
當年
台大 政大的一些教授群
做好了 <亞洲營運中心計畫>
卻胎死腹中
造成了今天的後果
如果
這個世界團塊化貿易區塊的最後一張門票 我們沒拿到
二十年後的台灣 我不敢想像 !!
4.20萬美金投資 工作移民問題 :
請問
這是對於中共 <特別優惠>的開門
還是
我們是一體適用於所有的經濟移民
剛好
上星期 一個電視節目
訪問了一間<美容美髮店>
老闆是香港人
這個老闆抱怨 :
<開個美容美髮店 要兩百萬就足夠了
為什麼要他們資本適足達600萬台幣 !!??>
這就說明了 投資工作移民 是我們原來就有的法律 !!
我們在協議裡 並沒有針對大陸做特別的開放 !!!
教授 懶人包裡 都不講這些 !!!
再來說
開放來台灣投資創業
到底是白領階級受益 還是 藍領階級受益 !!??
說實話
白領 有特別技能的 誰會到一個<來台灣投資的大陸企業工作 >??!!
這些人
到處都可以有高薪ㄚ !!!
除非 這些大陸企業出更高的薪水 !!!
那 有何不好 !!??
這些可能來台灣的企業
或大家最憂慮的 微型企業
當然的是 <製造本地的就業機會>!!!
我們不是一直都在抱怨
<資本家都不在台灣投資 造成失業問題 年輕人找不到工作 >??!!
那 如果
今天 某大陸土豪 拿錢來台灣 創造就業機會
年輕人卻反對 說是會造成我們就業排擠 !!!
有沒有邏輯ㄚ !!??
再說穿了
誰會去一家 <大陸土豪開的某企業 比方說 做頭髮 修指甲 做臉...>??
我們台灣的年輕人
怕吓 ??!!
當這個<大陸人來台開理髮店 會造成台灣人失業>的說法出來時
真丟臉
大陸海協 說 :<我們大陸有十幾億顆頭要剃 !!誰會去 !!??>
哀哉 !!!
我沒有要說服甚麼人
只是
我要勸勸大家
看事情

多一點深度 !!!
多一點事實 !!!
<未完待續 !!>
一場 <亞太營運中心>的路 之二
5. 國民黨 不讓這個案子 <逐條實質討論>
強姦了我們的民主 !!
是嗎 ?!?
一個案子
在國會
先要由 <程序委員會>安排議程
所以要 <逐條審查>的前提是 :排入議程
誰阻擋排入議程 誰就是<反對逐條審查>
這樣說對吧 !!
排入議程後
要經過<委員會>的一讀會 作實質的審查
這時候 該委員會的各委員 可就其觀點 要求相關官員到席說明
並且<在一般法案>可以做條文的更動 更改
然後進入二讀會
這也可以是幾個委員會的 <聯席會議>
各抒己見後 表決
最後送大會 三讀
通常 三讀會都是 <快速宣讀後 表決>
不作實質的條文更動
讓我們看看
是誰<實際阻止逐條實質審查 >??!!
這樣 有幾個時機可以動手
a.阻擋進入議程 : 由程序委員會 <根本不排入議程>
b.一讀會 <委員會> 鬧場
請問列位看倌
是誰 做了這兩項動作 !!??
我們就譴責誰 !!
好不好 !!??
這才是真正的 <為台灣好>ㄚ!!
現在
不聲討<實際阻止逐條審查的罪魁禍首>
卻無限上綱的要 <總統道歉>
如果說 這沒有政治操作
你說
誰會相信 !!
6.更新的說法是 :
<大陸在這個協議裡 讓我們太多
是 別有居心 !!!
是 用經濟利益收買我們
是 統戰的伎倆 !!>
反服貿的教授 <鄭秀玲教授 台灣大學經濟學系 2013/07/25>的說帖
是 : <我們對大陸 承諾開放太多 ...>
這是最初的反對學生的主流言論
可是
在大家追逐詳情之下
卻發現
這個教授 刻意的篩選出來<何妤他個人政治意識>的條項
卻 又刻意的忽略 其中的救濟條款
而且 惡意的隱藏 <正面表列 和負面表列>的差異
於是
這個 <喪權辱國的不平等 賣台協議> 不能成立了 !!!
又轉向說 :<堅持程序正義>
可是 就像我上一條<5>所說
我們真的要 <聲討阻止進入程序的>
事實 無法狡辯
於是
又轉向成了 :<大陸要來買我們 >!!!

到底是<馬政府 簽了不平等條約 出賣了我們年輕人的工作機會>
還是 <馬政府 簽了對我們有經濟利益的條約 而我們年輕人 不要>ㄚ!!!??
反對者 總要有個基本邏輯ㄚ !!
左也不是 右也不是
那麼 要甚麼 !!??
再進一步來說
反對 <大陸讓利太多給我們>
或是
反對<我們讓利太多給大陸>
其實悲哀的心理因素
都是 :<自己內心的自信心不足 !!>
說實了 <在疑慮開放這一端>
就算是
<大陸人 來台開了間理髮廳
讓一個 譬如說 從山西窯洞來的鄉下姑娘 來理髮 或是 給您做臉部美容>
請問一下
誰會去 !!??
我們台灣的美容美髮師 真的就競爭不過他們 !!??
說實了 <在收買台灣這一端>
就算是
<大陸的土豪 企業 來買我們的產品
買到 人人都大賺錢 >
請問一下
誰會因此而 <放棄台灣的民主 >而 <選擇一個相對不民主的制度>??!!
左右都反對的搖晃說法
只顯現了
當初扇動學生的那些教授
<對於我們台灣 極度的沒有自信心>
更可惡的是 :
<用自己的專業形象 替自己的意識型態或政黨服務 卻扭曲了事實的真相>
這一點
請抗爭的同學們想想
你們是不是做了他們的棋子 !!??
你們 到底是反對甚麼 !!??
7. 公民不服從 !!
我們台灣最大的問題來自於
某些出國讀了幾天書的
回台後 佔到了學術殿堂的位子
卻用他們在外面 拾回來的 幾團屎
當個寶貝 !!
無政府主義的一個小分支
否定社會 或是 現代民主國家的基本規範
顛覆了我們現代社會運作的一些既成穩定因素
卻自我膨脹成了 <幾個人 就代表所有的民意 >

就算是 公民不服從

請問
這個過程裡
可是容許你們
a.公然破壞納稅人的公有財產 !!??
b.傷害執行公務的人員 !!??而毫無悔意 !!??
這不是暴民 是甚麼 !!!??
c.就算到場有十萬人
以群眾運動特質來估算
十分之一的人會因為<自己的理念而站出來> <這是最大估值>

台灣也不過是有百萬人贊成你們

你們就可以
<強制的要我們其餘的 約 兩千兩百萬人 服從你們 !!??>
這不是法西斯 是甚麼 !!??
8.這是 <單純的學生運動>
不要和政黨掛在一起 !!
如果
這個運動
在訴求上
是 :
<公平的聲討兩個政黨 刻意的迴避正常審查攸關國家將來的重要事項>

我立刻參加 !!
可是
並不是這個樣子ㄚ !!
如前所說
議事程序上 兩黨都有值得聲討的地方 誰阻止進入程序 誰就是罪人
然而
卻只見 <強力的聲討執政黨 行政院長下台 總統道歉 !!>
那 阻止進入實質審查的民進黨 到哪裡去了 !!??
我們只見 民進黨的五府千歲少一席 到場受到歡迎
我們只見到 參與發動人 是民進黨的青年團
我們也看到 其中的民進黨前賴委員的女兒
我們更看到 民進黨的某委員承認 <<民進黨立委自己爆料
這一切本來都在規劃之內
只是 學生失控
提早行動.....>>
是單純的學生運動 !!??
還是被計劃的政治運動 !!?
不言可喻 !!!
9.我還是有疑問
當初
進入 WTO
簽 台新 台紐...
是否經過 <實質審查>
還是<只是經過三讀會>
卻 <包裹表決>!!??
如果
我們能接受 紐西蘭 新加坡
簽署相關條約 協議
為什麼
我們要 逢中必反 !!??
...........................................
倒插國旗的行為
讓我無法忍受
我無意說服任何人
但請反駁者 就本人所言事實討論真偽
不要再作<顧左右而言他>的小政客行為 !!!
感謝 看完這篇落落長文的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