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7日 星期日

公投法

公投法
只要超過二分之一有投票權的人出席投票
投票的超過二分之一的人贊成
就通過 !!!
也就是
極端的說
只要四分之一具有投票權的人
積極表態
就能達成公投目標
這個門檻 高嗎 !!??
四分之一的台灣人
可以決定我們的未來 !!!!
還要下降這個比例嗎 !!!??
還能下降這個比例嗎 !!!??
大家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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