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4日 星期三

大埔案之我見

大埔案之我見 :
我還是要說說<大埔案>
如果您不爽 就不要看
如果您要反對 請看完再反對 !!!
......................................................
首先先釐清
大埔案的<原地保留四農耕戶> 和 <這次拆遷的路邊四戶>是不同的四戶
如果您的同學朋友 說<吳副總統答應不拆 卻拆了 >
那 他只是個不了情況的小屁孩
如果 您的老師 說<吳副總統答應不拆 卻拆了 >
那 他只是個別有居心的政客
大家要先搞清楚 才能談 !!
那 <大埔案>的爭議 才能理智 非扭曲的分析 !!
大家爭論的說法有 :
1.<竹科已經剩餘很多空間 不需要更多的科學園區了>
採這個論點 而反對的人
希望您去實際了解一下
a.周邊道路系統的負荷 早已經超過原來設計容量 :
每天早上 中山高往竹科交流道 已經回堵到湖口了
竹北交流道 、新竹交流道 和 竹科交流道 已經要用 <路肩開放行駛>來解決塞車問題
光復路 每天早上大塞車
大學路 每天早上大塞車
每天早晚上下班時間 北上 下竹北交流道 大塞車………..
b.竹科的廠商 已經產生 <外溢現象 > :
相關的工廠 公司 已經延著中山高向四下擴散
主要的方向是 新竹工業區 湖口工業區
可是 這兩個以傳統產業設計的工業區
並未特別針對高科技產業設計污染清除設施
造成可能的污染源擴散
c.因為上述理由
竹科二期工程完成後 第三期預定地已經取消:
目前 竹科基地已經產生 用對岸的話說 : <騰籠換鳥>的廠商替換現象
顯現 一個健康的<生產成本和獲利>的競爭現象
d.竹科 是上個世紀的 在沒有前例之下的摸索產品 :
摸著石頭過河 其實是當年執行這個計畫的智慧
運用 清交兩大學的優勢 再建構起 工研院 及後來的食研所等研究單位
創造了竹科奇蹟
可是
當年 世界上沒有相似前例
所以
生活配套 動線規劃 動量規劃 育成中心 科研區塊….等並未周詳考量
所以
以基本生活區為例
基層勞力 只有向 <金山街>等方向蔓延 造成今天的居住亂象
中層勞力 也只有在近年 才用<關埔重劃區>補足 同時也規劃出來科研區塊
可是
商辦 飯店….等 依然闕如
這些理由
造成竹科 並不能成為一個完整的產業中心
只在表面現象裡面隨便舉出上述幾點
那個 <竹科就可以了>的反大埔說法 不攻自破 !!
2.反對者第二個理由是 : <.< 而面積123公頃的「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是新竹科學園區管理的六大基地之一,其他五個是新竹科學園區、銅鑼、龍潭、新竹生醫與宜蘭等園區,總開發面積1,342公頃。其中新竹園區還有許多廠房沒出租,竹南基地第二期廠房絕大部分還沒出租,銅鑼基地更有大約40%的土地還沒開發 >
讓我們來仔細的剖析 :
a.這個理由 剛好是我上個解析的注腳 :
就是因為 現有的新竹科學園區已經不敷使用
才來擴大規劃竹南 銅鑼 龍潭 ….等六大基地
剛好佐證 反對者認為 <現有的竹科已經夠了>的說法是錯誤的
b.上個世紀 針對電子業的設計規劃 支撐了台灣近三十年的經濟榮景
其實 真正關心台灣的人 一直在焦慮 ;
『下一個國家產業在哪裡
我們還有沒有像 李國鼎 孫運璿這樣的人
願意再替台灣找出未來50年的方向』
這個擴大計畫 正是我們所期待的 !!
c.明顯的 這次的擴大規劃 已經比上個世紀的考量成熟許多
至少 作好<產業的分區>
降低了廢棄物的處理難度
也為未來的產業聚落開出大路
d.我們總是遺憾
台商 創造了大陸的<世界工場>
台灣 有近二十年的投資淨資金的流出
所以 我們提出 <鮭魚返鄉>的計畫 【雖然本人並不贊成】
可是
返鄉的工廠 公司 總也要提供給他們一個適合的場地來發揮ㄚ
我們不能再用那種沒見過世面的眼光和心胸來評估這件事
二十年的成長
台商 已經不是當年那些中小規模的台商了
能存活至今 而且有餘力回來的台商 個個身強體壯
鮭魚 如果沒有適合的場地 他們為什麼要回來 !!??
這點的結論是 :
擴大規模的重新規劃桃竹苗科技產研區
應該是目前執政者的當務之急

大埔計畫 正在其中 !!!
3.反對者的第三個理由是 :『< ...巧立名目的「科技商務專用區」也僅2.2公頃,其他都是瞎編鬼扯而跟科學園區毫不相干的用途──住商區60.5公頃,公共設施54.7公頃(用來抬高助商區地價),目的都是為了要將地價炒高。....>』
也讓真相說話 :
a.現有竹科的科技商務專用區 也只不過在 <關埔重劃區>畫出不到兩公頃
共計蓋了兩棟商辦 每層約四十個單位 二十層 共約1600個單位
b.科技商務專區的使用規範更為高價
廠商可以
作<商辦住混合 >
商務使用
科研使用
商業區使用
而且
容積率高於一般住宅
所以 <土地的含金量>更高
反對者 怎麼一方面反對 說是炒地皮
另一方面 卻用更能炒地皮的<科技商務專區>太少 來反對
令人不解 !!!
c.所謂的 <住商區60.5公頃,公共設施54.7公頃>
正是一般市地重劃的基本規劃
如果上述反對者的面積沒錯
那 共117.4公頃的原始土地
公共設施 約佔46.6趴
其他土地佔54趴左右
公設面積卻成了反對者說成
<(用來抬高助商區地價),目的都是為了要將地價炒高。>
實在不解 !!
一般土地重劃
發回地主45到48趴的土地面積<已由農地變更使用分區>
約8趴左右的土地 用來拍賣作為工程經費 <名之為抵費地 >
正常的公共設施 就是約47趴
這包含了 道路 公園 政府機關 學校 變電所……..等
通常
重劃後的土地
用 <公設、私人發回 >兩種使用用途來說
若是 發回的比例越高 就是 <公共設施的比例越低>
導致< 生活環境的品質就越差> !!土地價格就越低 !!!
所以 並不是 <發回土地越多 地主就越賺錢>
一般用這個比例的土地使用分配 是<經過研究的最適當比例>
也不會讓地主太吃虧 !!!
反對者用 <公共設施用地目的是來抬高地價 炒作土地>的說法
真的不知道是在說什麼 !!
要知道 公共設施用地 也是地主們的土地分割出去的
成本 也在地主 !!!
接著
我們實質的進入大埔重劃區來討論
4.反對者用 <已經有了1342公頃的工業園區> 所以 <大埔重劃是不需要的>
來反對
其實 :
a.正是因為有了四周的園區規劃 才造成大埔重劃區的必要性 :
現代的科學園區 不是 <推平土地 開出馬路 接上水電 >廠商就會來的
我曾詳細觀察 和 實際參予了兩個科學新高區的發展和設立
通常 國際研發團隊所屬的公司 為了要召募一流人才
會要求 新高科學園區的生活配套
包含 : 居住 酒店 飯店 娛樂 休閒 醫療 各級國際學校....
從我這個實際主持過規劃的人看來 大浦 及其周邊的土地
這項規劃 似乎略嫌不足
b.大埔重劃區內的四農戶問題 :
之ㄧ :
如果無限上綱<財產權>
那 全世界的開發案都是違反財產 居住權的
而且
憲法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 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 避免緊急危難 維持社會秩序 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 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
也就是說
如果為了 <防止妨礙他人自由 避免緊急危難 維持社會秩序 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 可以以法律限制之
於是 要討論的是 什麼是『<防止妨礙他人自由 避免緊急危難 維持社會秩序 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
土地的重劃
牽涉及土地所有人的集體利益 國家產業的發展 人民就業的機會….
當然是屬 <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 !!!
以土地重劃 及 獎勵投資條例…等 法規進行 正是法治國家的基本規範 !!!
之二 :
四家農民 堅決的不願遷移至別處 堅持務農
本人十分佩服
可是
作過農事的都知道
最基本的農地 <來水、排水>在四周都成為住宅商業..等高密度開發區後將無解
而 如若為了維持水路 其他地主就要犧牲大量土地維持這四家人的灌溉水路
這樣又是對其他地主的利益傷害 !!!
或許這四家的後代子孫 將<不要務農>了
可是 對不起了 !!!
因為這一代的堅持 這塊土地將永遠不能改變用途
否則就要賠出 <水路土地費用> <重劃工程費用 ><公共設施抵費地費用>等
這四塊農地 這四家農戶 土地將不具任何價值 !!!!
c.大埔道路拓寬 拆除四戶問題 :
之ㄧ :
這四戶
一家是拆除圍牆 一家是共同共有期中之ㄧ已經領取補償費 一家不明
只有一家 張藥局 造成群眾反對運動
試想 一個Y型路口的轉彎角 而且轉角超過180度 將是個什麼樣的情況 !!??
公務人員 只能<依法行政 >
如果這家不拆除
將來的極可能的車禍人員損傷都可以<公務人員不依法行政>之理由
控告 並要求國家賠償
進而 當時的主辦人 將受到代位求償的法律追索
如果 您是這個公務人員 您會怎麼做 ??!!
之二 :
這條道路 要不要拓寬 !!??
大陸以前有句話 說: <要致富 先開路 >
另外
一般道路的規劃 分為 : 區域內 區域間 和 系統連結 三部份
這三者都要考量活動動線和動量
如果 設計容量不足 將造成整體發展的遲滯
所以
這不是張家一家人的事
這是事關 <整個區域的發展>
就是 <<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 或是 <<減少公共危險所必要者>>
縣長 只能在他的職權上 以<公告地價加成>的方式來執行公務
要不然 這個縣長就有 <圖利特定對象>之嫌 !!
5.反對者又以
<縣長家族土地 房舍不拆除 而 只拆除人民房舍>來號召反對運動
提出 <縣長家族土地 房舍不拆除>是特權的人
要知道
區段徵收都計內的土地建物
如果是 <非獨立家屋>的成片開發區 而且不在計畫道路、公園、學校、變電所。。。。等設施內
可以 <建成區>或 <後期發展區>的名目 申請免拆
可以暫時免繳受益費 <<請看 桃園中路重劃區 有多片建成區的保留 案例>
或是 以購買抵費地的方式 來公平的享用公共設施
只是 這塊土地 將來要改增建時
必須繳交扣抵土地比例 和 公共建設經費
不然 不得更改現有建物 !!!
另外
有關於 <其他縣民土地、甚至文建會以暫定古蹟來保護的四方窯、八卦窯都被徵收強拆>
有一點常識的人都知道
如果 您的土地被定為 <古蹟>或 <生態保育區>
將會被限制開發
將來會沒有任何經濟價值
通常 地主會<強烈抗議>被訂定為<古蹟>或 <生態保育區>
以為經濟利益之所有
6.反對者說 <縣長帶頭炒作土地 犧牲人民財產 用來還縣政府的債務>
真相是 :
地方政府
用 <改變土地使用限制 >來增進財源
要比 <舉債 > <向中央要錢 >來的好很多 !!!
苗栗這個案子
計畫 是前任政府所訂
劉縣長 實施計劃而已
通常
土地重劃
地主 重劃後發回約 百分之45的土地
但是 <已經改變使用限制 >
價格會是原來價格的2.5倍以上
所以 地主並不會吃虧 反而賺了
工程經費 由重劃後的土地拍賣 抵充 就叫做抵費地
另外 道路 學校 公園 綠地 變電所 公家機構....等
公共設施用地 用掉其他的土地
所以 重劃 當然涉及 <公共利益 >
通常 如果地方政府用不了這麼多土地
可以在重劃後 <拍賣 剩餘土地 >
做為政府財源之一
這是每一個執政的政府 <都做的事 >
看官們 去了解一下 高雄 台南 .....他們是否也是這樣做 !!!
甚而有之
地方政府 還可以用 <獎勵容積移轉>的方式
來解決<長久未能徵收的公共設施 及道路用地>
這都是一個負責任的執政者<該做的事>
苗栗縣劉長
是個辛苦打拼的客家子弟
他把一個窮鄉僻壤 搞的轟轟烈烈的
這還是表面的
去年 我有機會去苗栗
和一個 <民宿業者>聊天
這個業者 原來也就是一個農民
靠著會餓死人的山坡地 種一些沒人問津的橘子 柚子
縣政府
找專家 幫忙他們
上課 設計主題 包裝 甚至一些基本建設 <步道 涼亭.....>
都是縣政府買單
然後
還輔導業者 經營模式......
還幫忙宣導 還舉辦活動吸引人客 ......
這 都是錢ㄚ
錢 哪裡來 !!??
向中央要 !!?? 賴賬 !!?? 債留子孫 !!??
劉縣長
用 開發地方的方式 籌措財源
用 舉辦國際級藝文活動來造成行銷焦點
用 個人的政治生命 來為鄉親們改善生活
大家評評理
憑什麼一些不相干的外人 乳臭未乾的學生 懷有政治意圖的小政客...
在旁邊指指點點 !!!
其實
從文林苑事件 到大埔事件
最讓我感概的是
如果 我們台灣
連 <依法行政>這條路都被封死
台灣 將何去何從 ??!!
台灣 還是一個現代化的法治國家嗎 ??!!
這些案子
有些 在內政部 <通盤檢討>的時候
異議人 其實可以主張撤銷都市計劃
有些 在進行之初 <像都更>
異議人 可以主張 <退出 >
可是 這些異議人 卻都在<可以主張的時候 放棄主張權 >
卻在 <已經投入大量資金後 強烈要求權力 >
大家去想一想 為什麼 ??!!
再來說
基本上 加強磚造房 壽命該有多少 問問專家 !!!
在台北這個地質條件超差的地方 是不是該考量到公共安全問題 !!!
更而且
大家實際的去看看
<都市計畫內>的農地 和 <都市計劃外>的農地
價格差多少 !!!??
為什麼同樣是農地 卻有這樣大的落差 !!
為什麼大家爭相購買都計內土地 !!??
民國66年 公布的各個都市計劃
因為政府財力 或是 實際需求....等因素
而未實施
其後 每十年 由內政部 作<通盤檢討 >
請問 全台灣有哪塊土地 或 都市計劃
被地主提出異議 主張取消都市計畫
回歸農業用地 !!!??
他們為什麼不主張取消都市計劃 !!??
大家去想想ㄚ !!!
最後請去了解一下
從文林苑 到反核 到反大埔....
都是哪些人去動員的 他們的重疊性為什麼這麼大 !!! ???
為什麼這些人 在台南依都市計劃拆遷住戶的時候 <沒有意見 !!>???
然後
去了解一下
文林苑的同意拆遷都更戶
大埔的同意都計戶
他們的權益 誰關心ㄚ !!!??
7.隨文附貼一 <非都市土地工業區開發及審查流程 >圖 <如附件>
其他的重劃區法令規定的複雜程度也不亞於這條流程
在其中任何一個過程
牽涉及利益的地主 都可以聲明權益
也就是說 從頭開始就
如果真的抵死不從 沒有任何交換條件
那麼 阻止計畫之訂定 是不難的 !!!
每十年 由內政部 作<通盤檢討 >
請問 全台灣有哪塊土地 或 都市計劃
被地主提出異議 主張取消都市計畫
回歸農業用地 !!!??
他們為什麼不主張取消都市計劃 !!??
大家去想想ㄚ !!!
8.或許有人要說 :
<開發 並不是最好的選擇 > <那種緩慢的生活步調 多麼迷人 >

我還要重貼一次先前的貼文 :
【通常 人們會用自己浪漫的想法 來決定別人的未來 !!
一個現代都市人
走在老舊的鄉村 狹窄的巷道 陰暗的老建築裡
會覺得 往日情懷衝腦
緩慢的生活步調 老屋屋角的老太婆的身影 ....簡直是太有感情了 !!!
可是
為什麼 這些<緩慢發展區域>
人口老化 年輕人沒有工作機會而被迫流浪
人均所得特低 沒有任何機會讓他們賺得生活所需
生活品質低落 明顯的落後現代文明 .....

偶爾路過的人們
卻呼籲
保留他們的緩慢發展 保留原來的落後
只為了滿足自己浪漫的情懷 !!!
路過的人們 過上一天緩慢的浪漫
居住的住民 卻背上窮困 收入低落 生活品質差...的原罪
要硬是橫柴入灶
要去干涉某些地方人們希求發展的願望的人
你們 要想一想 !!!】
更真實的說
硬是要<用自己的想法左右當地的開發計畫>
其實 也是一種 <經濟地位>的優越感作祟 :
【他們的落後 貧窮 正是我失去的美感回憶】
所以
堅持 <他們的貧窮>是應該的
堅持 <我們才是高瞻遠矚的主導人 >
令人做噁 !!!!
用兩個小時
寫下一點關於大埔案的看法

看過後要反對 要贊成
隨便了 !!!
附件:非都市土地工業區開發及審查流程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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