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1日 星期三

軍公教成了過街老鼠

我之所以發出前一篇的感概
是因為
這陣子 好像軍公教成了過街老鼠
最常見的比擬是 : 勞工領這樣 軍公教為什麼領這麼多 !!??
我只是主張
繳的多 自然該領的多
我這快三十年繳的公保保費
如果換成用勞保的制度計算
我將會領的相當於現在勞工的六倍
我們不能用 <你們領的這麼多>來討論事情
我們應該看 <你到底存了多少 才能領多少來看>
就像是
某人 年輕時 多儲蓄 多打拼
到了老年時 有錢
我們可不可以說 :<你為什麼這麼有錢 >然後鬥爭他 ???
再來
這個軍公教退休的制度 <<<不是我們設計的!!!>>!!!

當初 國家建立並告訴社會大眾這個制度
然後 有興趣和能力的<<自由的去競爭這個位子>>!!!
如果沒有 <終身給養制>
鬼才會把師大相關科系 搞成第一志願 !!
我們相信政府
結果 我們卻成了吃垮國家的罪人 !!!
勞保的問題
在制度比例上的確比公教來的優厚
這是不爭的事實 <<從上面的比例可知>>
至於 資方不按規定投保
這是勞方要爭取的
而 當您是 <不可取代的>
相信資方也不敢低報勞保
更何況
很多勞工 如果要多繳保費 還不願意呢!!!
資方少報 剛好讓勞工少繳
結果 勞工上當了 !!!資方省下的更多 !!!
可是
實質上 就是 <少繳保費>!!!
少繳 當然少領
這還有別的道理可說嗎 ??
台灣的就業市場
是個自由競爭的市場
軍公教勞工.....並不是<世襲制>
在競爭的市場裡
您閣下只要<願意>
並且 <有能力>
自然可以自己選擇就業項目
和 談判<勞動條件>
我前一陣子說 : <勞 軍 公 教...>
其實 都是<勞方>
在簽訂勞動契約時
資方的允諾就是勞動條件和報酬
當勞方遵守勞動契約
資方怎可擅自更動這個契約
若要更動 至少也該協商
可是 軍公教並沒有公會權 <還有更多的限制>
所以 一 相對喪失基本權利 二沒有協商權
這個一般勞工的基本權利 我們就是沒有 !!!
於是 沒有談判的基本權利 任人宰割 !!!
本人
民國66年考上師大 就受到 <將為人師>的約制
民國73年台大研究所畢業
民國75年進到學校教書
當時 薪水1.7萬<忘了 !!大約是!!>
當時 有民間企業的藥廠找我 月薪約5萬
終身給養制 讓我放棄民營企業的高薪
民國91年
當時有機會進入一民間企業工作
台灣的支薪 10萬
大陸另行計算 再給個15萬
而 當時學校的薪水是7.5萬
終身給養制 讓我放棄民營企業的工作
其實
這個制度在84年已經從當初的<終身給養制>轉換成<儲金制>
我們其實也認了 !!
可是 我們不能吞下<我們好像佔盡便宜的米蟲的社會氛圍!!!>
商鞅變法
徙木立信
今之主政者
變法卻從毀壞國家制度著手 !!!
可惡的是
從基層 從邊緣開始
而不是 從上到下 由近而遠
更可惡的是
主政者 該說清楚的 卻不說清楚
民進黨污名化軍公教 並且製造階級矛盾
我們早習以為常
如今
國民黨卻在我們背後插上一刀
還反過身來問 :
痛不痛ㄚ ??
你們為什麼會痛ㄚ !!!???
嘆息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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